作者:nianqi 回复日期:2007-3-14 18:48:14
请问各位网友,怎么能联系到斑竹?怎么给他发信,让他看到?对于发帖比较不熟练,刚开始连LZ都没看懂什么意思?
作者:依然永恒 回复日期:2007-3-14 19:06:43
看了一下,进入斑竹的个人资料后 最下面有个“给该用户发送站内消息” 把要说的话,发到里面 点击发送消息 就行了。几个斑竹有的可能不在线,你每个都发,应该有回应的。
作者:nianqi 回复日期:2007-3-14 20:36:09
谢谢各位网友的鼎立支持!想问斑竹的发消息方式是有别的原因。我知道各位网友对此事的关注,有什么情况我会及时地告诉大家。
另外,河南商报和大河报记者的信息属实,但是因为在等一个答复,很快就能等到。所以暂时不能把跟媒体的朋友们联系。谢谢你们。
现在还是不清楚怎么联系斑竹,可以有朋友告诉的详细一些吗?不好意思,第一次在网上发帖,让各位朋友见笑了。
另外,有朋友告诉我,那个女老师是周口市实验小学的。
作者:nianqi 回复日期:2007-3-14 22:33:13
谢谢各位网友的支持和帮助!
这个帖子已经转到天涯杂谈里了,相同的题目.麻烦有知道斑竹怎么联系的朋友告诉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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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几个斑竹在线,贾正晶、鸟鸟鸟、党指挥枪、 雨后青山
作者:nianqi 回复日期:2007-3-14 22:52:20
谢谢各位网友,你们的建议很对。作为一个学习新闻的人,真实的原则必须坚持;作为一个希望在传媒领域工作的人,维护正义是必须坚持的。这是我从各位网友身上学到的。
我想通了,上不上学的事情算不上什么,能上最好,不能上,就当这样的事情发生算是对考研3年的弥补了。能得到这么多人的支持,值了。
已经同意接受大河报记者的采访了,明天想办法找到监考老师和同考场学生的信息。
另外,请问网友怎么可以找到我的大学的斑竹,希望他把我发在那里的帖子删除,没有精力都用来回复信息。还有许多的东西要收集。这几天的时间都睡不着,家里人也一样,真是对不起他们。
作者:nianqi 回复日期:2007-3-15 9:06:41
作者:nianqi 回复日期:2007-3-15 8:56:08
!!!!!!
各位网友,再次谢谢你们的鼎立支持。有大家的帮助,我不会妥协的。会给大家和自己争取一个正义的答复。
我有周口市相关领导的手机号码,想问一下懂法律的朋友,在网上公布这些,想让网友帮忙给领导施加压力,让他们正视这件事情以及希望能公开监考老师的资料和同一个考场考生的资料,违不违法 ?
还有,我还不会把帖子转到网友提供的柴静等中央电视台知名传媒人的博客上,能否请网友帮忙发给他们。
!!!!!!!!
作者:依然永恒 回复日期:2007-3-15 09:08:07
作者:nianqi 回复日期:2007-3-15 8:56:08
各位网友,再次谢谢你们的鼎立支持。有大家的帮助,我不会妥协的。会给大家和自己争取一个正义的答复。
我有周口市相关领导的手机号码,想问一下懂法律的朋友,在网上公布这些,想让网友帮忙给领导施加压力,让他们正视这件事情以及希望能公开监考老师的资料和同一个考场考生的资料,违不违法 ?
还有,我还不会把帖子转到网友提供的柴静等中央电视台知名传媒人的博客上,能否请网友帮忙发给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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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的角度看,你不能将私人电话号码公布,从保护自己的角度看,你也不能公布,因为你在明处,太显眼,可能还要承担法律责任。
建议:周口市正义网友,匿名,不显IP的,最好在国外的公布出来。
柴静的博客,我看一下,能不能转过去。
其他网友支持呀!!!
作者:nianqi 回复日期:2007-3-15 9:36:45
谢谢网友的提醒,因为不是学法律的,还好有各位网友的帮助,没有又做错事情。现在我会很小心地处理每一步,不明白的地方会请教大家。
给招办的人打了电话,他们说监考老师和考生的信息暂时不方便告诉我,因为他们已经在调查这件事情了,态度也明显地公正了一些。而且答应给传媒大学的负责人打电话,说考生对机要的事情提出了复议,请他们保留一定的时间。
现在要等待大河报的记者来采访。能否请网友把这个帖子发到外省和中央媒体上,因为大河报毕竟是本省的媒体。
谢谢每一位真心帮助我的网友,谢谢每一位考过研和以后选择考研的朋友的帮助。
阳光在线整理的相关参考资料供楼主参考:
一 周口市实验小学
学校地址: 河南省周口市交通路东段津村段
学校电话: 8262146
学校邮编: 466000
二 教育部2004年5月发布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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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三 楼主学习一下《行政诉讼法》
举证倒置
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法律直接规定的事项或者当事人自己提出的主张,向人民法院提出证据证明其真实性的责任,否则将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在行政诉讼中,除了诉行政机关行政不作为的案件外,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告行政机关承担完全的举证责任,其他人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没有举出证据进行证明的责任。这是因为行政机关相对于行政相对人处于优势地位,行政诉讼的原告很难收集相关的证据,而行政机关要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必须有足够的证据,否则没有足够证据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是非法的。而原告只是承担证明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存在的责任。这一点是行政诉讼程序与民事诉讼程序的重大区别之一。
四 建议:一个查车牌号的网站,但是是要付费的。
http://www.chachepai.com.cn/MessageBoard/(私家侦探查车网)
中间有两个数字不清楚可以数字组合100次,就像开保险柜一样。
桑塔纳2000,如果周口人能看见的话应该能够提供,相似车牌号。
五 建议你同时联系下面几个媒体:
《南方都市报》
《南方周末》
《中国青年报》
《凤凰卫视》一虎一席谈
各大网络发贴
同时,寻求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尽量要快,绝不妥协,今年国家的主题就是关注民生,影响大了,肯定会得到解决,不要怕把事情弄大,本身百姓的事情无小事,我们永远支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