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到“六个注重” 全面实施监督法
做到“六个注重”
全面实施监督法
霍山县人大常委会
(2008年7月25日)
自2007年1月1日监督法正式实施以来,霍山县人大常委会不断加强学习,严格按照监督法的要求,进一步改进人大监督工作,不断提高人大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较好地发挥了监督职权。我们的主要做法是坚持做到“六个注重”。
一、注重把握实质,加大对监督法的学习宣传力度。
监督法对各级人大常委会开展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作出了详细具体的规定,使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有了更加明确的法律依据,同时也对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深入学习宣传监督法,把握其精神实质,显得尤为重要。为此,我们主要从三个方面开展了学习宣传活动。一是在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上,原原本本学习了监督法,并进一步学习了监督法的制定过程、意义及主要精神实质等内容,统一了县几套班子领导的思想,在全县领导层面上形成了加强规范人大监督工作的共识,为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奠定了基础。二是邀请县委党校教师,就监督法专题,对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各工作机构负责人、“一府两院”负责同志,各乡镇人大主席等进行了培训。县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县法院、检察院也分别就如何贯彻监督法开展了学习培训,进一步树立了法律意识、人大意识,提高了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三是各乡镇人大以乡镇为单位,集中时间组织人大代表,开展了监督法学习培训。通过全县上下广泛深入的学习宣传,为我县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权营造了浓厚的氛围。
二、注重审议质量,认真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是监督法规定的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主要方式之一。我们严格按照监督法的要求,进一步规范监督程序,着力提高审议质量。本届以来,我们共听取和审议了新农村建设、库区资金使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法院执行工作、检察院公诉工作等19项专项报告,我们主要做到:一是会前加强调研。我们一改过去被动听取汇报的工作方式,主动围绕议题开展会前专项调研,组成人员会同相关工委组成调研组深入基层,深入实际,通过听汇报、看现场、查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找准问题,弄清症结,掌握“第一手”资料,为常委会审议做好充分准备。二是会中真审实议。常委会议上,在认真听取工作报告后,组成人员的审议发言更加注重针对性,谈成绩简明扼要,讲问题切中要害,析原因客观公正,提建议具体可行,真正做到说实话、求实质、讲实效,确保了常委会审议的高质量。三是会后强化督查。常委会议后,相关工委立即整理形成审议意见书,经主任会议研究后,交“一府两院”办理。常委会及相关工作机构加强对审议意见的跟踪督办,确保审议意见的落实到位。2007年10月,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报告。在充分调研、认真审议的基础上,常委会提出了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完善各项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宣传力度等四条建议,要求县人民政府认真办理。为检查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今年5月,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受主任会议委托,开展了一次“回头看”专项督查。通过走访参合农民、实地查看乡镇中心卫生院,督查组了解到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得到了较好的贯彻落实,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步入了良性健康发展轨道。
三、注重创新机制,强化对计划、财政、审计工作的监督。
常委会不断图新举、抓突破,加大对计划执行工作的监督,促进计划的科学性、实效性;加强对预算执行刚性约束的监管,打造阳光财政;加大对审计工作的监督,促进审计意见的有效落实。一是突出监督重点。抓好带有全局性问题的监督,以加快发展、富民强县为主题,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根本出发点,努力做到计划、财政、审计的监督工作服从并服务于这个大局;抓好财政预算收支问题的监督,优化支出结构、增加民生事业投入,保障公共需要;抓好涉及民生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监督,保障民生工程各项经费的落实;同时加强对法定支出、县内重点支出、部门预算制度落实、专项支出等方面的监督。二是贯彻落实全省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培训班会议精神。积极与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沟通,落实预算审查监督专项经费,并从2009年起纳入县级预算;从人大代表、相关部门和社会中介机构中聘请专业人员,担任预算审查顾问,切实提高预算审查工作的水平。三是创新审计监督机制。今年我们在审议财政“同级审”报告时打破常规,一改过去审计报告长篇大论、专业术语众多、“内行能看懂、外行不明白”的现象,以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的语言,开门见山,直面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发言也就事论事,突出讲问题和提建议;会议还要求审计报告涉及问题较突出的六个部门“一把手”列席会议,并报告相关情况,当面接受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质询和询问。会后我们立即形成《审议意见书》,交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办理,并将于年内对审议意见书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四、注重找准问题,切实开展执法检查。
常委会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重点、有选择地开展执法检查。本届以来,主要对环境保护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在检查中,我们主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集中检查与分头暗访相结合。按照执法检查的内容和要求深入基层,检查组采取暗查暗访等方式,直接倾听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广泛收集方方面面的意见建议,包括尽可能地多吸收一些基层人大代表的意见,掌握实实在在的“原始”材料。二是执法检查与专题审议相结合。为进一步扩大执法检查的影响和效果,增强执法检查的权威性,我们采取了“一查一审”的办法,即执法检查结束后,形成专项报告,经主任会议审定后,提交常委会议进行审议,会后形成审议意见,再连同执法检查报告一并交“一府两院”办理。三是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相结合。每次开展执法检查活动,我们都要求新闻单位参与,通过报纸、网络、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执法检查的目的、意义、内容、进展情况及实际效果。通过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的双管齐下,使人大的执法检查置身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逐步形成了执法检查的联动效应,使执法检查的意见得到了实实在在的落实,从而提高了执法检查的工作质量和效果。
五、注重制度建设,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是新形势下人大常委会完善监督制度、加大监督力度、强化监督实效的又一重要举措。我们从健全完善制度入手,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一是制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实施办法。依据监督法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相关办法的精神,认真起草实施办法草案。该草案经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各工作委员会的酝酿修改,并在充分征求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和县政府办公室、法制办意见的基础上,于今年6月经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该办法的出台及实施,对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发挥着积极作用。二是切实加强备案审查机构和队伍建设。审查规范性文件是一项政策性、法律性、技术性都很强的工作,因此我们切实注重备案审查机构和队伍建设,把办公室和内司工委作为主要的承办机构,同时配备具有丰富理论和实践经验的法律专业人员专门从事备案审查。三是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实施办法的宣传力度。我们通过报纸、网络、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实施办法,并在常委会工作网站上公示规范性文件,使社会和群众广泛了解,从而提高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民主程度,扩大了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本届以来,我们共接受备案审查文件(含案件)38件,其中批转司法机关处理8件,较好地促进了“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六、注重解决问题,发挥询问和质询监督的作用。
一方面,在常委会会议上我们要求“一府两院”主要负责同志到会接受询问和质询;另一方面,对常委会开展视察调研活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也要求“一府两院”主要负责同志接受询问和质询。今年5月,在开展县经济开发区和衡山工业园发展情况调研活动中,发现质监、供电、交警、工商等部门存在不少问题,我们立即约见几个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求他们立即整改,并反馈结果。目前,从企业和部门的反馈情况来看,各部门均加强了整改,基本上解决了存在的问题,从而为县域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按照监督法的规定,常委会还有特定问题调查、撤职案等监督职权形式,我们对此也十分关注,并将积极探索,在特定情况下,认真开展好两项工作。
在全面实施监督法、不断增强常委会监督工作实效的过程中,我们深深体会到,各项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党委的高度重视,离不开上级人大常委会的精心指导,离不开人大代表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配合。在肯定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与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望,与兄弟县区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今后,我们将以本次培训会议为新的起点,更加深入地贯彻实施监督法,不断增强监督实效,为依法治国、推进民主法治进程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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