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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楚生 发表于 2008-8-14 07:12

湖南株洲全国首份网络反腐文件发布

  本报讯 “个人反腐行为变成组织反腐行为,这样网上反腐就可以长期坚持下来,并保证效果。”昨日,国内首个网上反腐文件《中共株洲市纪委、株洲市监察局关于建立网络反腐倡廉工作机制的暂行办法》发布后,被称为“中国网络反腐第一人”的湖南省株洲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杨平这样解答。

  “网络反腐效果不错,但不能心血来潮,长期坚持才关键。”根据株洲市纪委、株洲市监察局这份文件显示,株洲纪检监察部门将在网上实名登记“株洲纪检监察”,利用网络平台,听取网民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接受、处理和反馈网民的信访举报及有关损害经济发展环境方面的投诉等。

  株洲市纪委、市监察局还将在网上设立举报信箱,信访室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网络信访员,负责查阅举报信箱,收集整理网络信访举报;株洲市优化办负责“优化效能投诉”子项目中网民所投文帖的收集、处理、答复工作。

  “只要查实了,信访举报问题调查处理结束后,将向信访人反馈。”比如,举报问题属实且已经党纪政纪立案查处的,可通报调查认定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法规依据;举报问题属实或部分属实、但未构成党纪政纪立案的,可反馈“你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因未构成党纪政纪立案,已按纪检监察机关有关规定作出函询、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检讨、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等处理”;举报问题经查不属实的,可反馈“经查,你反映的问题不属实,已按程序作信访了结”。

  [b]市纪委设专员查阅网络举报[/b]

  株洲市纪委、市监察局内设的信访室(举报中心)是承当网络信访举报受理工作的机构,负责日常网络信访举报的收集、处理和管理工作。网络信访举报受理范围是:根据相关规定,应当由该市纪委受理的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应当由该市监察局受理的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以及违反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其他应当由该市纪委、市监察局、市优化办受理的损害群众利益的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严重影响株洲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检举、控告。

  网络信访举报的受理分为“株洲廉政”网页受理和红网论坛株洲版受理两部分。

  网络信访举报受理将建立健全登记、请示、查办、交办、转办、催办、反馈等基本工作制度。株洲市纪委、市监察局在红网株洲站“株洲廉政”网页上设立举报信箱,信访室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网络信访员,负责查阅举报信箱,收集整理网络信访举报件。

  [b]最近两月网络信访急剧增加[/b]

  株洲市纪委、市监察局还在红网论坛株洲版开辟反腐倡廉网络信息中心专栏,下设信访举报、优化效能投诉、反腐谏言、结果反馈4个子项目,凡登录红网的网民均可无限制地进入,反映、举报、投诉涉及株洲市反腐倡廉建设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问题。红网为该中心设立“纪检监察信访”实名ID,授予独立处理该中心所有文帖的权力,中心工作人员以“纪检监察信访”实名登录红网论坛株洲版,接受网民反映的问题、提出的建议,负责收集网民所投文帖。该市优化办负责“优化效能投诉”子项目中网民所投文帖的收集、处理、答复。

  该《暂行办法》还规定对网络信访举报的问题应及时反馈,网络信访员每周工作日负责收集网络信访举报件,在3日内向信访人作出受理反馈:属于纪检监察机关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查办、交办、转办或暂存的程序性反馈,告知信访人承办单位、办理时限等情况;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按照《信访条例》规定,告知信访人不予受理,并将信访件转有关部门。

  杨平介绍,这两个月来,株洲市纪委接到的网络信访件急剧增加,大大超出传统信访件,根据网友举报,已查处通报了5起案件,目前还有两起已查处但尚未公布,涉案人员有科级和处级干部。

  据了解,株洲纪检监察机关已经选聘一批网民作为网络评论员。网络评论员通过撰写刊发网络评论文章,选择网上热点言论上帖、跟帖等方式开展网络评论。

  [b]出台背景[/b]

  “离中南海最近的是网络”

  今年5月14日,株洲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杨平在红网实名注册并发表帖子,点击率和回帖数很高。随后,他又先后发表了《离中南海最近的是网络》等8篇主题帖子,杨平实名上网的消息很快在网络上引起了广泛关注和影响。为了将实名上网的个人行为转变为纪委行动,7月初,株洲市成立了纪委网络反腐倡廉领导小组,并在网上设置了株洲市行政投诉中心和株洲市纪委信访室专门受理和处理网络信访,并在随后制定了《关于建立网络反腐倡廉工作机制的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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