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关于某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等投诉的回函
湖南红网《百姓呼声》栏目组:你栏目组转来关于“长沙湖大印务有限公司不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也不买任何保险”的调查函(红调字[2008]第0185号)收悉,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收到调查函后,我局立即由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派出监察员调查处理此案。2008年3月13日,本机关监察员郭立华、谢丹对长沙湖大印务有限公司进行调查取证并给该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书》(长劳社监询字[2008]3-005号)。该单位于2008年3月14日按本机关的要求送来了相关的资料。经查,该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和未依法办理社会保险一事属实。本机关于2008年3月17日对该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长劳社监令字[2008]3-002号),责令该单位限期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申报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同时责令该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依法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3月19日该单位按要求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并支付了经济补偿金贰仟(2000)元整,按规定办理了社会保险登记及申报和缴费手续,劳动者投诉得到了圆满解决。
感谢红网对政府机关的监督和信任,本机关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从严要求,依法办事,给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长沙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四日
附: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处理情况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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